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正宏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,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对其他人的效力是怎样的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7-28 15:54)    点击:329

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,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对其他人的效力是怎样的?

  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,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,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他人,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做出判断。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,则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生效。例如共同委托人将其共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出卖,如果部分委托人提出解除委托,收回财产。因为共同委托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,如部分委托人不愿再出卖共有财产,其他委托人实际上也就不能在委托出卖,因此部分委托人解除委托的效力及于全体委托人。在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可分割的,各方当事人解除委托的行为一般认为独立的发生效力,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,不受影响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正宏律师提供“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保险理赔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正宏律师,杨正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正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39366305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正宏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张掖律师 | 张掖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正宏律师主页,您是第19569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