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正宏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、冒牌商品行为的区别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7-06 16:53)    点击:185

仿冒行为与假冒行为、冒牌商品行为的区别

  1.侵犯的客体不同。仿冒行为侵犯的是市场竞争秩序;假冒侵犯的是商标管理秩序;冒牌商品行为侵犯的是市场交易秩序。

  2.违法对象不同。违法对象是违法客体的物质承担者,违法客体是违法对象所体现的社会关系。仿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知名商品的“名称”、“包装”、“装潢”;假冒行为的违法对象是他人的“注册商标”;冒牌商品行为的违法对象是他人的产品的“产地”、“厂名”代号。

  3.客观表现不同。仿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,擅自将知名商品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作相同或近似使用;假冒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法商标管理法规,假冒或者伪造、销售他人注册商标;冒牌商品行为客观上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法,制售假冒他人产品的产地、厂名或代号。

  4.危害结果不同。仿冒行为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,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具有为损害竞争对手之目的;假冒行为是构成对商品标志、记号 (文字、图形)的误认,对同类商品无法区别,具有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之目的;冒牌商品行为是造成对商品生产者、生产基地来源发生误认,具有具有侵犯他人名称权和商品产誉之目的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正宏律师提供“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保险理赔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正宏律师,杨正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正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39366305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正宏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张掖律师 | 张掖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正宏律师主页,您是第19569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