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杨正宏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5-21 09:13)    点击:283

不可抗力及违约责任的免除

  一、不可抗力的范围

  不可抗力,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。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备三个条件;

  1.不能预见

  不能预见指的对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。这里的不可预见指的是“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”。而不能依据当事人自身是否预见到了事件的发生来确定。例如,打钻孔桩的时候,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,使得钻孔无法进行,造成了损失。该事件可以称为不可预见,因为再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这里会存在一块孤立的岩石。

  2.不能避免

  不能避免指的是即使当事人预见到了该事件的发生,但是也无法制止其发生。例如,尽管当事人收到了地震的预报,但是也无法避免地震的发生,这就是无法避免。如果事件通过当事人的努力是可以不发生的,即使发生了也不能构成不可抗力。

  3.不能克服

  不能克服指的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事件,当事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消除或减弱该事件的负面影响。例如,发生了地震,当事人无法将已完工程移离地震地区,只能任其坍塌。如果通过当事人的努力可以将损失避免,对于这部分损失而言,该事件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。

 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,各国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更没有统一的规定。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如下情况:

  (1)自然事件,如地震、洪水、火山爆发、海啸等;

  (2)社会事件,如战争、暴乱、骚乱、特定的政府行为等。

  二、通知与减损

 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,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;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,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。

 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,由违约方承担。

  二、违约责任的免除

  违约责任免责,是指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因出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,合同债务人将被免除义务。

  1.约定的免责

  合同中可以约定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免除其责任的条件,这个条款称为。免责条款并非全部有效,侵犯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。

  2.法定的免责

  法定的免责是指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,即使当事人违约也可以免除违约责任。

  《合同法》第117条规定:“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,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,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,不能免除责任。”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杨正宏律师提供“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婚姻家庭  保险理赔  行政诉讼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正宏律师,杨正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杨正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393663055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杨正宏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张掖律师 | 张掖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杨正宏律师主页,您是第19569位访客